日前,山西省公布了《山西省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意見》。該《意見》指出,山西將從嚴控制煤礦項目審批,“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批準新建煤礦項目,不再批準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保全省煤炭總產能只減不增。
《意見》提出,提出到2020年,全省有序退出煤炭過剩產能1億噸以上。具體措施包括:
嚴禁違法違規生產建設煤礦。在全省開展大檢查,對所有未核準的煤礦項目和各類證照不全的生產煤礦堅決依法依規停建停產。堅決打擊私挖濫采和超層越界開采等違法違規行為。
優化存量產能,退出過剩產能。要按照依法淘汰關閉一批、重組整合一批、減量置換退出一批、依規核減一批、擱置延緩開采或通過市場機制淘汰一批的要求,實現煤炭過剩產能有序退出。
嚴格控制煤炭資源配置和煤礦項目審批。2016年起,暫停出讓煤炭礦業權,暫停煤炭探礦權轉采礦權。“十三五”期間,原則上不再新配置煤炭資源,不再批準新建煤礦項目,不再批準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保全省煤炭總產能只減不增。
同時,全省所有煤礦要嚴格按照276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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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分析人士說,《意見》釋放的信號用三句話概括,就是嚴控增量,壓縮存量,主動減量。嚴控增量政府可以踩急剎車,壓縮存量就比較困難,淘汰誰、重組誰、置換哪些、核減哪些、如何確定,既是痛點,也是各界關注的焦點。
其實,可以猜測,山西此次大幅去產能的動作,也是不得已而為之。據了解,山西煤炭業改制后已經面目滿目瘡痍,煤炭企業已經連續多次發生債務違約以及債券取消發行事件。目前,山西省屬七大國有煤炭集團負債總額超過萬億,體量相當于山西省2015年的GDP,總體資產負債率達80%,山西煤炭的債務大部分在銀行,占比至少60%。巨債壓頂之下,山西乃至中央政府不得不出面表示,“僵尸企業”應該有序退出。
此外,山西仍對過剩企業“心慈手軟”,對待國有企業,銀行還會盡量保持原有貸款額度。此次,山西供給側改革方案提出,主動減量,調控煤炭產量結構,全省將對所有未核準的煤礦項目和各類證照不全的生產煤礦堅決依法依規停產停建,表現了山西的態度和決心。隨著供給側改革的如期推進,山西煤炭供給過剩問題將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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